关于优化优先审评申请审核工作程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7
为进一步提高审核优先审评申请的效率,即日起我中心对申请人提出的优先审评申请采取即到即审方式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优先审评的品种。同时,对拟纳入优先审评的品种不再按批对外发布公示征求意见,调整为在我中心网站“拟优先审评品种公示”栏目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5日,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 现有按程序组织专家审核后拟纳入优先审评的17个品种向社会公示,请社会各界在“拟优先审评品种公示”栏目下查阅,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 药品审评中心 2018年11月7日
优先审评审批法规链接:
总局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